[摘要]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必要专利持有人会将标准必要专利和非标准必要专利捆绑或搭售。这实际上是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通过“逆向交叉定价”方式规避FRAND(即“公平、合理、无歧视”)承诺的垄断性定价限制,是间接的专利劫持行为和典型的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标准制定组织的FRAND许可承诺规定是一种私人价格规制治理机制,其根本目的是约束必要专利持有人的专利劫持行为。有关FRAND约束下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企业实施该搭售许可的动机和竞争效应尚缺乏有效的理论解释。构建纵向专利许可模型分析表明,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将标准必要专利和非标准必要专利搭售许可,会形成间接谋求垄断性高许可费的机制,扭曲下游市场竞争和伤害社会总福利。对标准必要专利搭售许可行为的反垄断执法重点在于必要专利持有人是否滥用标准化赋予的市场势力来索要过高许可费,即是否存在非法的专利劫持行为。
[关键词]标准必要专利; FRAND承诺; 许可搭售; 质量差别寡头竞争; 反垄断政策
[作者简介]唐要家,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反垄断与管制经济学;李恒,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反垄断与管制经济学。
[引用方式]唐要家, 李恒. FRAND承诺下标准必要专利搭售许可的动机及其竞争效应[J]. 产经评论, 2019, 10(4):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