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将企业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2015年我国修订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旨在推动经济提质增效。而数字化转型是当前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路径,科技成果转化作为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键桥梁,对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数字化收益的影响成为学者们关注的重要问题。基于2011—2023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企业数据集,将2015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订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改革的准自然实验,运用双重差分法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改革对企业数字化收益的影响和作用机制。结果显示:科技成果转化改革显著提升了企业的数字化收益。异质性分析表明,科技成果转化改革对不同地区、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不同所有制类型企业的数字化收益影响存在差异。机制分析进一步证实,科技成果转化改革通过技术创新促进效应和融资约束缓解效应间接提升企业的数字化收益。因此,应建立动态优化的长效机制和分层分类的靶向治理体系,畅通技术创新与资本适配的通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改革;数字化收益;双重差分;A股上市企业
[作者简介]吴国邦,奥地利维也纳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德国奥格斯堡大学法学院初级客座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法理》杂志编辑部编辑,研究方向:欧洲公法史、法学方法论、计算法学。
[引用方式]吴国邦. 科技成果转化改革提升企业数字化收益了吗?——基于新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准自然实验[J]. 产经评论, 2025, 16(4): 83-96.